蔣介石銅像被惡搞,肇事者卻沒被起訴,相關報道被大陸門戶網站紛紛推薦到顯著位置,網友也是踊躍跟帖。
時不竭:老蔣現在有點慘,貌似在那邊混得不咋樣啊。
如是我聞1314:真好,下次有人去“二二八公園”潑漆或惡搞八田與一銅像,也拿這份判決書當答辯狀!
手機用戶:為什麼不起訴?至少是損壞文物罪!
tiger19680428:“台獨”猖獗呀,特別是年輕這一輩,看樣將來只有“武統”了。
lonedog:這幫人選舉選不上,搞革命又沒種,只會拿銅像出氣,一群廢物。
godoof:基隆市政府不提告就是瀆職,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。
鳳凰tata:現代教育的缺失,台灣也不咋樣。歷史可以探究,但必須尊重。
“蔣公”受辱 肇事者沒被起訴
據《聯合報》1月3日報道“台左維新”總召林於倫、“基隆青年陣線”成員張之豪等4人因在基隆中正公園蔣公銅像上噴漆塗鴉,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。不過,檢方昨天卻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中正公園2座蔣介石銅像分別於去年8月18日及27日被潑白漆、塗鴉,頭部被綁上情趣用品,寫上“殺人凶手”、“還我河山”、“匪”等語。事後左派“台獨”團體“台左維新”坦承犯案。
林於倫向檢方供稱,潑漆是個人所為,“潑的是水性漆,水一衝就掉了”,其他人則否認犯行。檢方認為,蔣介石銅像屬“公共用物”,而非“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”,與“刑法”138條要件不符,應以毀損罪嫌論定。
檢方指因毀損為“告訴乃論”(法律術語,指必須有被害人的控告,司法機關才能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),市府並未對4人提告,因此不起訴處分。
資料來源:香港新浪網